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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01月11日  浏览量: 705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根据泰山学院《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教务字[2009]16号)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未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综合素质课、考查课:2009年6月22日—6月28日。

  2、公共课、专业课: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12日。

  二、组织安排

  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和考风考纪检查小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梅

  副组长:彭观明、刘献华

  成 员:于习云、葛媛媛、崔  景

  2、考务办公室:于习云

  3、考风考纪检查小组:刘献华

  三、考试要求

  1、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均按命题要求出A、B两套试卷,要严格按试卷格式打印清样并提供电子版。各门课程试卷要经教研室主任、系教学主任审查签字后连同答案,于6月18日前送教学秘书处。

  3、阅卷:定于7月9日-13日。教研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组织阅卷。

  4、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图书借阅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五、注意事项

  1、停课时间2009年6月22日。

  2、任课教师不得划定考试重点范围,不得出复习题。

  3、缓考的学生,必须写出申请。

  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全系教工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大事认真对待。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认真组织每场考试。考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教育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做文明考生。凡在考试中违纪舞弊者,按泰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出现雷同试卷的考场,追究监考人责任。

  考试监督电话:6715529

  

                                               建筑与机械工程系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