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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管理办法

2016年06月23日  浏览量: 669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一、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实训教学用耗材是指实验教学、实训教学、技能培训、科学研究、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及设施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

    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采购

各教研室根据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执行计划,提前1-2周上报耗材需求计划,并填写《机械与工程学院实验实训耗材预算申请表》,经专业实验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和院领导审批后采购,各使用实验室领用。

    三、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

    1、学院指定专人保管和验收,仓库管理员应填写《机械与工程学院实验实训耗材入库单》,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仓库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物核对检查,在次月初上报至实验主任处。

    3、各专业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编制和修订实验消耗定额,作为耗材申购、使用、统计报表、核算的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5、专业实验室主任、实训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要定期检查仓库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损失负责。

    四、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由调入、调出专业实验室主任办理调拨手续,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实验实训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