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政策

关于鼓励高校教师及创新团队入驻泰山创新谷的通知

2017年04月06日  浏览量: 706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创新体系的意见》(泰政发〔2016〕9号)文件精神,泰山创新谷将为驻泰高校提供技术转移中心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及创新团队入驻。请有意向的单位、教师及创新团队结合我市优势支柱产业,立足本学科专业和实验室特色,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可操作性和转化性较强的技术创新成果。报送的具体格式为为成果简介、生产条件及市场预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请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成果报科研处重点建设与科技服务科(办公楼A5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fuwushehui@126.com联系电话:6713009,联系人:高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