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培养制度
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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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工程学院
为了使新教师尽快熟悉与搞好教学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特规定新进教师培养制度。
一、新教师进入我院工作后,学院领导要对新教师进行上岗辅导,介绍我院教学情况和教学基本要求,帮助新教师尽快进入角色,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合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新进教师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新教师培训。
三、教研室要指定一位同专业的老教师作为新教师的导师,帮助新教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新教师在开课以前应听取导师或其他老教师的授课,把握学科知识体系,提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
四、新教师首次上课前,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听取新教师试讲。听课教师要对新教师的讲授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与新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指出优点,找出不足,帮助新教师尽快掌握基本教学方法,努力完成好教学任务。
五、在日常和期中教学检查中,要对新教师教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