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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例会制度

2017年06月20日  浏览量: 628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正常教学时间段内每周二下午,是规定的教职工例会时间,无特殊情况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例会。同时,团总支、学生会也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团活动及其他活动,周二下午一般不安排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

全体教职工必须保证开会时间,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中间不退场,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事须向院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改成振动,不准接听电话或接待客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翻阅报刊,会场内严禁吸烟。

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党委的相关部署以及学院工作安排,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与要求、交流、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组织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和专业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学习等

例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