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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与发展制度

2017年06月20日  浏览量: 644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新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对于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任务有着极其重要作用。
  1.组织发展工作要认真执行“坚持标准、改善机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基本宗旨。
  2.党支部在组织发展工作中,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情况,认真制定发展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与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和优秀大学生密切联系在一起。同时,重点抓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程序和入党手续。
  3.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履行党员义务。重点培养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威信高的教师,学习中表现突出,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高的学生。
  4.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必须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考察,并按季度填写《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要在一年以上,发展之前必须经过业余党校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5.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之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表》、支部考察的综合材料及党支部委会讨论意见报党总支,讨论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得到原则同意后再履行入党程序、办理入党手续。
  6.有关入党的具体程序和手续,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原则和程序》执行。